什么是教育行政体制?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分析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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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体制的概念及特点
教育行政体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教育行政组织系统或理解为国家对教育的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和工作制度的总称。
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
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就是指国家以什么方式来干预教育活动,也就是指教育行政组织的形态。
1、集权制与分权制——从教育行政权力的划分及行使方式的不同来区分。
集权制是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其下属地方政府和下级机关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一切措施都必须以中央指定的法令和指示为准。分权制是指下级机关和地方政府在其管辖范围内,有完全的独立权力,中央政府对其在权限内事项不加干涉。
教育行政上的集权制之利弊:集权制有利于教育政策的统一,利于统筹全局、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便于调节各地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但集权制又极易使教育行政管理缺乏弹性,难于因地制宜发展教育,也常束缚下级机关办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教育行政上的分权制之利弊:分权制可以使教育行政管理具有弹性,避免一刀切,因地制宜的发展教育事业,可以使教育适应各地的发展需要。但权力过于分散,会带来对教育事业管理和管理上政令不统一,造成教育发展上的盲目混乱、教育行政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
2、首长负责制与合议制,又称为一长制和委员会制。这是从教育行政的领导体制,具体说是从教育行政组织中最高决策人的人数来加以区分的。
首长负责制是指由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和责任,由一人承担的制度。或者说,是由一个人负责从上级那里承担任务,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全权指挥下级和处理下级请示的问题的制度。
合议制是指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由集体承担的制度。或者说一个集团中凡重大事项经集体协商,才能做出决定的制度。
3、完整制与分离制,又被称为从属制和独立制。这是按同一领导层次的各机关或同一机关的各构成单位接受上级指挥、控制的程度不同来加以区分的。
完整制。凡同一层级的各机关或一个机关的各构成单位所受上级的指挥监督,完全集中于一位行政首长或单一的机关者为完整制。
特点:各级政府直接领导监督教育事业,有利于教育事业的规划和统一发展,利于协调教育与其他方面关系,发挥功能。有利于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发展更主动地依靠教育。有利于教育经费的筹措。
弊端:(1)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政策缺乏独立性,难以适应地区的临时的、特殊的需要。(2)易忽视教育自身的规律,不利于按教育规律办教育。(3)易造成教育行政部门对上级政府机构的决策指示的依赖性,妨碍各级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积极性的发挥。(4)与经济等相比较,教育在社会发展重的地位、作用易被忽视。
分离制。凡同一层级的各机关或一个机关的各构成单位所受上级的指挥监督,不集中于一位行政首长或单一的机关者为完整制。
长处:(1)便于教育满足地方的特殊需要,有利于按教育自身的规律办教育,提高教育行政的效率。(2)在政府首长不健全、领导不力的情况下,不会影响教育行政的整体。
弊端:(1)易使教育行政自成系统,难与社会其他部门相协调相配合。(2)使地方政府难于统筹安排教育事业的发展。